深圳市龙岗区百外春蕾小学
2025-2026学年度章程实施报告
一、学校基本信息
学校全称:深圳市龙岗区百外春蕾小学
办学许可证号:教民244030750000040
报告时段:2025年9月1日—2026年8月31日
报告日期:2026年9月17日
公示地点:校园门户网站、学校宣传栏,公示期5个工作日。
二、章程内容学习宣传活动
1、分层培训
干部学:理事会、行政会、支委成员3次专题学习会;
教师学:开学前师德周、每月教研会前15分钟“章程微讲堂”;
学生学:少先队活动课、主题班会;
家长学:家委会例会。
2、多元载体
线上:校园网;
线下:宣传展板。
三、学校规章制度建设
依据《深圳市民办中小学设置标准》(深教规〔2025〕2 号), 本学年重点修订并执行下列10项制度:
1、百外春蕾小学教职工合同补充条例
2、百外春蕾小学保密条例
3、学校设备设施管理使用制度
4、教学各环节管理规定及相应奖惩条例
5、课间学生管理“五五对接”管理规定与责任划分
6、新形势下家校沟通条例
7、学生课间活动安全管理办法
8、学生上下学安全管理规定
9、学生礼仪规范管理条例
10、学校安全岗位设立、岗位职责及安全岗值岗要求
修订程序:部门起草→教职工代表大会(以下简称“教代会”)预审→校务委员会审议→理事会批准→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备查→校内公开。
四、党的建设工作
1、组织设置
党支部1个,书记1人,委员2人;党员21人,占教职工总数15%。
2、工作机制
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,支部参与董事会、校务会“双向进入、交叉任职”,书记列席董事会重大决策;
常态化开展“三会一课”、主题党日,结合红色教育、志愿服务等主题活动,强化党员责任担当;
通过“党员示范岗”、“师徒结对”发挥先锋模范作用。
3、意识形态
通过”三会一课"强化理论武装,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思政课程与校园文化;
严格落实教材、讲座及网络内容的“三审三校”制度;
建立舆情监测与应急处置预案,全年零舆情事件。
五、学校内部治理结构
1、决策层:理事会(7人)——举办者2人、委派代表1人,校长1人、书记1人、教职工代表2人;
2、执行层:校长→中层处室(校办、教学、德育、安全办、后勤);
3、监督层:监事会(3人)——教职工代表3人;
4、咨询层:校务委员会(11人)——由校长、书记、骨干教师、家长代表、学生代表、社区代表、法律顾问组成;
5、权责边界:
理事会行使办学方向、预算、校长聘任等重大决策权;
校长行使教育教学、人事、财务日常管理权;
监事会对董事、高管履职进行财务与行为监督;
校务委员会对年度计划、重要规章、重大项目提供咨询论证。
六、教职工代表大会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
学校重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(以下简称教代会)的民主管理和监督作用,不断完善教代会制度:
1、规范代表选举,教代会代表以年级组、学科组为单位,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,共产生代表30名,其中教师代表占80%,保证了代表的广泛性和代表性。
2、明确职权范围,教代会行使审议建议权、审议通过权、评议监督权等职权,重点审议学校发展规划、年度工作计划、财务预算决算、规章制度等重大事项。
3、完善会议制度,教代会每届任期5年,每年召开1次会议。本年度教代会审议通过了《学校发展规划(2024-2027)》《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》等重要文件,收集并落实教职工提案10件。
4、强化民主评议,教代会组织教职工对学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民主评议,评议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、组织领导能力、工作作风、工作业绩和廉洁自律情况等,评议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考核、奖惩的重要依据。
5、健全监督机制,教代会设立提案审查委员会,负责提案的收集、审查和督办工作。对教代会形成的决议,学校行政部门认真贯彻执行,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告落实情况。
通过教代会制度的有效实施,充分调动了教职工参与学校管理的积极性,促进了学校民主决策和科学管理。
七、校务委员会制度
学校设立校务委员会作为审议机构,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,旨在提高决策能力,发扬民主和集体智慧。
1、明确组织架构,校务委员会由校长、党组织负责人、教职工代表、家长代表等11人组成,设主任1名,副主任2名,秘书长1名。校务委员会每学期召开1次会议,必要时可临时召开。
2、界定工作职责,校务委员会主要审议学校的办学理念、办学方针、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;审议学校的基础建设项目、设备购置、师资队伍和制度建设等问题;审议学校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;审议学校年度工作总结及其他重大事项。
3、规范议事程序,校务委员会会议由校长主持,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能召开。审议事项时充分听取各委员意见,通过委员会决议形式作出相应决定,形成会议纪要并存档备查。
4、强化协调功能,校务委员会积极宣传学校办学成果、发展规划和重大决策,协调学校、家庭、社会的关系,以多种方式支持学校办学,为学校发展创造良好环境。
八、家长委员会制度
学校建立家长委员会(简称家委会)制度,作为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纽带,促进家校合作,形成教育合力。
1、健全组织架构,家委会由各班推荐的家长代表组成,共52名成员,设正、副主任各1名,委员若干名。家委会分为低年级、中年级、高年级三个小组,分别开展工作。
2、明确任职条件,家委会成员需关心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,愿意成为学校和家长之间的桥梁和纽带;热心教育教学管理事业,了解一定的教育规律;具有社会代表性;工作认真负责、公正无私,在家长中有较高威信。
3、界定工作职责,家委会主要负责团结家长力量,为家校合作营造和谐氛围;关心和支持学校教育、教学工作,为学校进步出谋划策;积极参加和配合学校开展的多项活动,构建学校和家长之间交流的平台。
4、规范工作制度,家委会原则上每学期举行会议1-2次,讨论、落实、总结各项工作。家委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参加,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。重大事项需经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方能通过。
5、丰富活动形式,本年度家委会组织家长志愿者参与学校安全护导、食堂监督等工作,开展幸福家长学校讲座活动5次,协助学校举办亲子运动会、艺术节等活动,有效促进了家校沟通与合作。
九、校务公开
公开内容:办学章程、规章制度、招生计划、收费项目、财务预决算、重大采购、评优评先、餐饮安全、校园安全、师德投诉渠道等;
公开载体:校园网专栏、微信公众号、校内LED、公告栏;
监督电话:0755-89967911。
十、章程实施报告公开公示
1、内部审核:2026年8月20日—8月25日,由校长办公会完成;
2、理事会批准:2026年8月28日;
3、教代会审议存档:2026年8月30日;
4、对外公示:2026年9月18日—9月24日;
5、报送区教育局备查:2026年10月8日前;
6、反馈与整改:公示期内设立意见箱、电子邮箱收集意见。
十一、存在问题与改进措施
在章程实施过程中,学校也发现一些问题和不足:一是章程宣传普及的深度和广度有待加强;二是部分制度的执行力度不够到位,制度落地成效有待巩固;三是家校协同育人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。
针对以上问题,学校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:一是加大章程学习宣传力度,开展多样化的培训活动,提高全体师生和家长对章程的认识和理解;二是强化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,建立定期评估机制,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;三是进一步完善家委会制度,拓宽家长参与学校管理的渠道,构建家校社协同育人新格局。
今后,学校将继续以章程为根本遵循,不断完善内部治理结构,规范办学行为,提高教育质量,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。
深圳市龙岗区百外春蕾小学
2026 年 9 月 17 日